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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2-0023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1-05
名称: 中共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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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0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总支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主动认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扛起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总支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局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各党总支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具体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局党总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和配合的科室及整改时限。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即知即改、真改实改,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一批治根本、管长远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成效。印发《关于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科室每周报送整改进展台账。局党总支坚持注重整改质量,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和工作进度报送机制,指导各责任科室完善整改措施,持续做好落实整改任务的提醒和督导。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逐项验收,强调坚持及转化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任务跟踪问效,形成督查督办动态管理的工作常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局党总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2021年局党总支专题学习计划,全年计划至少开展8次专题学习,局党总支书记在每次学习会带头开展讨论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交流发言,并适当扩大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心得体会发言,真正把使命职责与工作摆进去,做到学以致用。2021年1月至6月,局党总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期,专题研讨6期,作重点发言6人次,交流发言23人次。

  二是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明确各党支部为主要责任部门,通过集中学、自主学和联系实际学的方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学习台账,每年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1月至6月,局党总支开展督导检查、接受上级党组织督导检查工作共2次。

  三是深入开展社保工作调研。局党总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调研工作,带领科室深入基层开展社保工作调研,形成“社保服务进银行”“加强权限管理,防范化解社保经办风险”“完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等10份调研报告,并积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印发《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工作落实。2021年1月至6月,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1次。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总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2021年局党总支专题学习计划,全年计划至少开展8次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局党总支委员的学习自觉性、系统性和实效性。2021年1月至6月,局党总支开展专题讨论学习6次,作重点发言6人次,交流发言23人次;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9次,微党课13次,交流发言246人次。

  三是落实政治要件台账。局党总支第一时间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学习情况,2021年已报送政治要件落实情况台账5次。

  四是加强第一议题学习监督检查。为掌握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并形成《关于2021年1月至5月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

  (3)关于“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开展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是建立全民参保联动机制。我局与相关部门建立全民参保联动机制,全面应用广东省全民参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大数据监管,并根据反馈的数据进行整理、移送。积极参与“先锋连万众 社保村税通”服务进村(社区)工作,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并成立了“社保服务先锋队”,延伸社保服务链条,实现网格化管理及提供“村口办”服务,积极推动社保参保全覆盖。

  三是加强企业未依法参保问题线索收集。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印发开展企业未依法参保问题线索收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社保经办窗口开展企业未依法参保问题线索收集工作,通过信访、业务办理、专项活动、12333和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收集企业未依法参保问题线索,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是全力落实未参保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为切实落实困难人员“应保尽保”,我局每月按时完成全市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人社部扶贫平台推送的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截至2021年5月底,已为未参保困难群体共4534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代缴工作,确保“动态清零”。

  五是改进工作方法,多渠道收集群众诉求。通过走基层、各种信访渠道及聘请社保服务监督员,多渠道收集群众对社保服务的诉求、意见建议,并印发关于解决社保服务难点堵点问题的通知共4期,已解决89个收集的问题和建议,跟踪落实14个。

  六是主动开展社保扩面宣传。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社保政策宣传活动,为群众解读参保、缴费、待遇申请等政策,正面引导企业及职工依法参保。为推动八类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新政策实施,我局开展新政策精准宣传,主动邀请网约车、外卖、物流等平台及企业50多名代表参与,促进社保扩面。2021年1月至10月,我局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7场次,并指导镇街人社分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8场次,到场咨询群众3万多人;通过“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政策宣传44次。

  (4)关于“推行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待遇迟迟不作为”的问题

  一是加强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宣传。积极开展社保服务精细化宣传,通过数据比对,向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精准发送宣传短信1万多条;对每一名办理退休的人员,温馨提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做到有温度的宣传和服务。目前,我市已实现新增退休人员100%使用社保卡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创新社保服务方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积极推行“社保服务进银行”工作,从2021年7月1日起,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等9家银行共126个银行网点开辟社保服务专区,解决参保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等待办事时间长、社保服务不够便民、不善于使用智能设备等难题,实现“就近办”“多点可办”,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目前,银行网点为群众及企业服务约1.5万人次。

  三是完善重点工作制度。印发局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实行“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每项重点工作都按照“一项重点工作、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牵头科室、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宣传计划、一套管理台账”要求,强力推进国家以及省、市社保重点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5)关于“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存在观望心态”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总支分别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三卷有关重要论述,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等,与会人员作交流发言15人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加强数据对碰,破解工作难题。充分利用数据进行校验、共享、对碰,实现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材料精简、精准服务和纠错重审,加大服务供给,迅速破解难题,快速扭转工作进度滞后的局面。从全省排名靠后,到发放人数、金额全省靠前,我局工作成效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

  三是大力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指尖办”,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均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全市共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10万多人次,其中98.82%通过“网上办”“指尖办”办理。

  四是建立通报督办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制定局督办工作制度,将局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上级部门督办工作和重点工作纳入局督办台账,确保事项落地落实。2021年1月至6月,完成纳入台账的督办工作25项。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局党总支召开扩大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密等内容,听取2021年第一季度社保信访工作分析报告,分析研判社保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对在社保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信访工作、舆情应对等方面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成立局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局党总支部委员职责分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建设、队伍管理和社保工作等各个方面,并及时报送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三是巩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印发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总支、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印发局政务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及发布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总支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11部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各党总支成员的职责。局党总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总支书记分别与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总支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制定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监督工作要点和局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2021年1月至6月,局党总支和党支部共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1次,谈心谈话108人次,提醒谈话1次,集体谈话3次。

  四是推进作风建设。制定局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印发通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转作风”暨局领导定点联系镇街人社分局工作,开展全市各镇街社保经办窗口明察暗访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1月至6月,完成对14个镇街社保经办窗口检查,并形成《关于各镇街社保经办窗口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镇街社保经办窗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8)关于“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按照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岗位权力职责,分析查找在权力运行、规章制度和思想道德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形成《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共排查出风险岗位40个,风险点125个,制定防控措施115项,流程图36个。

  二是加强业务系统权限管理。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风险,紧盯业务审核、基金财务、待遇核发、系统设置等重点环节,坚持日常复查与专项核查相结合,实现稽核内控常态化。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权限分配系统操作权限,落实不相容权限制约要求,已开展系统权限清查工作23次,确保了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为加强系统权限管理和密码管理工作,从2021年6月1日起,全市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启用“电子社保卡扫码”方式登录省集中式社保系统,避免出现借用、盗用他人账号登录业务系统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了业务系统登录安全,提升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局党总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暨专题研究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运用身边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2021年1月至6月,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1次。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总支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发放的特殊公务交通补贴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相关款项均已清退返纳国库。为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落实各项经费使用规范和支出、报销流程,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定期配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堵塞漏洞。

  5.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

  (10)关于“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不够”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立即对89项事项在省网办系统的认领情况开展自查、立行立改。截至2021年3月底,除非对外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不属于我局职能、事项停办和没有上线省网办系统的事项,剩下78项网办事项已全部认领完毕;并加强与省社保局沟通,每季度梳理检查省网办系统新增事项,及时认领,并做好测试和运行。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总支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等,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深入推进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转型。

  三是全面梳理“老大难”问题。为有效减少行政争议数量,降低败诉比例,我局从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的产生和败诉等两个方面进行原因分析,形成《关于2015年至2020年中山市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报告》,梳理出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规范和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加大政策宣传等具体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探索解决方法。通报2021年第一、第二季度信访工作情况,全面分析群众反响强烈的社会保险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及时制定解决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对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索解决方法,切实化解争议,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开展社保工作调研。局党总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调研工作,带领科室深入基层开展社保工作调研,形成“社保服务进银行”“加强权限管理,防范化解社保经办风险”“完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等10份调研报告,积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六是加强社保经办业务培训。组织局各科室和镇街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召开社保案件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的培训会议,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行政非诉的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就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问题加强与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培训与沟通,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社保高频业务办理和有关问题的解答。

  七是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 办实事”党员志愿活动,通过“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的方式,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和入户宣传活动17场次,并指导镇街人社分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8场,到场咨询群众3万多人,及时为群众解读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等热点难点问题。

  (11)关于“为民服务的态度不够严谨”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总支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三卷有关重要论述,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全面自查,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梳理分析我局2015年以来的信访投诉情况,通报2021年第一、二季度的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明确工作措施,加强源头治理,落实科室处置责任并加强督办;印发通知加强对外公开办公电话管理,要求科室加强咨询电话专岗培训,做好接听工作,并将对外公开电话号码函告12345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中心,全力做好“接诉即办”,优化联动效率;局党总支委员先后对业务科室副科长以上领导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集中谈话,对被信访人投诉的工作人员开展谈话,强调工作纪律,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

  三是举一反三,建立考核机制。修订局信访工作制度,压缩12345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中心转办工单的办理时限。印发《2021年科室综合管理考评方案》和《2021年度镇街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综合办理结果通报内容及标准》,将信访投诉纳入科室综合管理考评和镇街业务综合办理结果通报,切实推动信访和诉讼工作高质量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走流程察民情解民忧。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印发通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转作风”暨局领导定点联系镇街人社分局工作,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窗口,开展走流程活动6次,及时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市镇经办口径、工作效能、办事流程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流程和作风全方位变革,不断提升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是统一市镇两级社保经办口径。为确保市镇两级业务经办标准及口径统一,从市级层面规范社保经办业务的办事指南,并要求各镇街人社分局遵照办理;印发通知安排2021年社保业务培训工作,对镇街经办人员和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组织召开8期视频培训会议,3期专题培训;制定局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印发通知开展社会保险窗口服务现场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1月至6月,已完成对14个镇街经办窗口现场检查并进行群众办事满意度调查,并形成《关于各镇街社保经办窗口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六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征集业务技能提升培训需求的通知》和《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举办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的通知》,共收集局各科室业务技能提升培训需求10项,并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已开展行政非诉、失业保险经办和多发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社保关系转移等培训10次。

  七是强化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切实解决系统和业务衔接的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社保监督齐参与”活动,招募10名社保服务监督员,包括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主动接受监督。

  八是建立社保公共服务预警机制。成立局社保服务综合处置专班,制定局社保服务综合处置专班工作规则,对收集的社保经办问题,处置专班第一时间启动公共服务预警,负责跟进处理;对于社保服务监督员收集的问题,反馈告知处置情况,由监督员进行回访或复查,确保预警信息已排除,形成闭环式处置问题的机制。

  九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除印制办事指南发放到经办窗口、在人社网站公开办事指南等传统渠道公开有关信息外,我局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社保通服务专区”,集成社保“掌上服务”,包括法规政策、常见问题解答、查询、业务办理等,让群众可以直观、快捷地得到社保服务。

  十是加强新政策宣传引导和信息发布审核。积极开展社保关系转移新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新闻、“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周五民声直播室》栏目等方式,为群众解读新政策及相关的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等问题。印发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和政务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及发布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

  6.基金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12)关于“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有盲区”的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整改,及时堵塞社保基金风险漏洞。局党总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制定《追回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指引(试行)》,全面梳理死亡人员多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建立追收台账,明确追缴责任人,落实整改。相关多发待遇已按规定追回。

  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手段,定期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多维度数据比对,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及时停发相关待遇,从源头上堵塞死亡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三是强化监督、精准问责。全面开展岗位权限管理自查工作,理顺权限管理流程,明确权限管理要求,确定权限管理模式,彻底清除在权限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制度,加强事前核查和事后跟踪督查,明确市镇两级社保经办责任,精准问责,促进各级经办机构从源头上减少多发、错发待遇问题,并根据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全国经办平台的建设情况,争取尽早应用,利用全国经办平台比对跨省参保和领取待遇数据,避免多发、错发,提高待遇核发的准确性。

  五是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平台。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线下积极整合邮政、银行等服务资源,丰富生存认证的办理渠道,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或就近到银行办理;线上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等“指尖办”方式进行生存认证,满足多样化的认证需求。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告知力度。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迁出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管理,在每月结算前对迁出本市户籍人员发送短信,提醒每年必须通过网上或前台办理方式进行生存认证。

  (13)关于“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及时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针对涉刑人员多发养老保险待遇和违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情况,制定了追缴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追缴措施和计划,建立追缴管理台账,全力开展追缴。目前,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是建章立制、精准问责。制定《追回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指引(试行)》,对已掌握的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建立追收台账,明确追缴责任人,落实整改。印发社会保险待遇数据比对核查业务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并规范本地数据对比规则和工作流程,提高待遇发放的准确性,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制定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制度,加强事前核查和事后跟踪督查,明确市镇两级社保经办责任,精准问责,促进各级经办机构从源头上减少多发、错发待遇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针对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核查比对,及时停发相关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针对多发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手段,每月在失业保险待遇结算前对参保数据进行比对,从源头上堵塞失业保险待遇多发的情况。2021年1月至5月,利用数据比对手段及时停发疑似多领失业保险待遇4936人次。

  四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涉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经办工作视频培训会议,以及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程序、《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失业保险经办和多发社会保险待遇追回流程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印派发“失业保险金办事指南”“涉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处理问答”等宣传单张8万多份,向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发送宣传短信5万多条,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就服刑期间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申报、待遇标准、待遇续发等问题开展专题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正确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落实党建工作职责有差距

  (14)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局党总支会议事规则,修订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厘清了局长办公会议及党总支会的议事边界,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干部岗位调整、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总支会讨论审议。

  二是建立督办机制。制定局督办工作制度,将局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上级部门督办工作和重点工作纳入局督办台账,确保事项落地落实。2021年1月至6月,纳入台账进行督办的工作有25项。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印发《2021年科室综合管理考评方案》,将各科室落实督办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管理考评,推动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5)关于“党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总支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提高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与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期内局党总支委员出现空缺的,及时启动增补工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确保局党总支正常履行职责。

  二是全面整改。在局领导班子基本配齐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我局于2020年11月选举产生局党总支委员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实现一肩挑,配齐配强局党总支班子;局属3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三是明确党总支委员职责分工。印发《关于局党总支部委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党总支各委员的职责分工,引导各委员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党总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局党总支班子和下属3个党支部委员共11人参加。局党总支组织3名党务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党务实操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能力,使党支部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16)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全面整改,规范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检查核实确认,并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同时,印发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局党总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妥善管理,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做好谈心谈话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总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三是认真撰写检查对照材料。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引,严格落实各项要求,认真细致深入全面查摆问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总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查找问题,直奔主题,加大查摆问题的篇幅。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总支书记起草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联系实际深入细致地开展查摆,并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四是增强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局党总支加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力度,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刻开展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以“见人见事见思想”为标尺深刻开展自我批评,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又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找原因,直面突出问题,勇于担当担责,共同经受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和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效果。

  五是认真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印发通知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总支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情况。

  (17)关于“开展谈心谈话不经常”的问题

  制定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范围和工作要求,并将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局党建工作检查范围,督促各支部落实并规范谈心谈话工作。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共进行谈心谈话74人次;2021年1月至5月,各党支部谈心谈话共34人次。通过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得到了有效的交流,同时也对工作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了提醒。

  9.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高

  (1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仍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检查。局党总支通过查看资料、档案调阅等方式,对2015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会议记录等开展全面检查,存在党员档案不规范的问题,已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整改工作。2021年发展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均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考察、培养、教育和政审,各项材料均无缺失。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局党总支委员组织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并进行集体谈话,让其明确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做什么、怎么做,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党总支指定1名有经验的党务干部负责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有关材料开展审核,建立发展党员相关资料台账,加强对入党对象、入党程序、入党手续审核,对手续不全、材料不齐、培养不成熟、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情况的,追根溯源,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局党总支班子和下属3个党支部委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党务实操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能力,使党支部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19)关于“干部职工交流轮岗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局所有干部任职时间和交流轮岗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排查近10年以来未交流轮岗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干部长期不交流不轮岗的问题,结合职务职级和工作需要等情况,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分步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巡察整改以来已对8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和上级部门交流轮岗的相关要求,专题研究全局干部交流轮岗和借用情况,并报送干部交流轮岗和借用情况的报告,有效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巡察整改以来已有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三是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为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行政管理、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素质,由各科室副科长及业务骨干组成了社保服务综合处置专班,通过组长带动、小组联动、培训交流等方式,解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单一、能力不全面等问题。

  10.对待巡察及整改工作不严肃

  (20)关于“对巡察工作的政治严肃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总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和局政务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文处理原则、规范公文处理流程等,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及发布流程,确保公文内容及处理准确规范。

  (2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局党总支分别通过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学习、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15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整改督办。印发《关于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局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加强对整改清单的督办检查,对照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收集相关资料,归档销号;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整改质量和进度。

  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局党总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传达部署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针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研究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局党总支以问题为导向,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5个方面,重点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及影响和制约我市社保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摆,制定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落实社保基金审计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针对通报问题立即整改,采取记账销号方式推动自查整改工作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合力攻坚抓好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开展以来,共修订完善了10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10项工作规则、流程和业务指引,对自查发现的15个问题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制定41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党总支会议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局党总支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全市社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社保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班子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总支工作,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具体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的有力抓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

  (三)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运用和转化,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提升社保经办质量。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风险,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用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中山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社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22523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1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11466264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