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分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助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人社函〔2022〕3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建立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或服务实战专家、政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人员,以及高端人才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指导、法律、税务、工商、会计等行业领域专业人士。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我市人力资源建设相关工作,并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领域具有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业务标准或规范的专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相关领域副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3年以上;
2.荣获省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称号,及具备5年以上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验或10年以上知名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的;
3.带领所在团队荣获省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广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并担任该企业法人的;
4.行业主管部门、协会、高才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机构负责人。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参与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政策及规范文件、方案、标准拟定工作。
(二)参与中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资质认定、考核评估、督导等工作。
(三)指导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诚信服务等级评选工作。
(四)参与中山市内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指导工作、相关调研工作,协助开展入驻企业,辅导培训工作等。
(五)参与中山市内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的各类学习交流、创业沙龙、成果分享等活动。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征集流程
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专家库建设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初审推荐、审核入库、动态管理”四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可提交申请。
个人下载《中山市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见附件)打印填写并签名,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一并提交至所属镇街人社分局。
(二)初审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按上述要求审查后,由所在镇街人社分局初审推荐提交。
(三)审核入库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按专业分类确定拟入库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报请批准后入库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一个任期届满后可连任。
(四)动态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库征集补选工作,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复审工作。对年满65周岁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及经查实存在德能不配、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专家办理出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
(二)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着重考核专家的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
(三)专家征集工作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和word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发至rckfk909@163.com。
联系人:邱子聪,电话:0760-88220382。
附件: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