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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3-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名称: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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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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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平台建设,着力强化监督保障,及时、准确公布了各项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修订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稳就业、劳动保障、三项工程等重点工作设置专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重点数据定期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就业服务数据摘要每月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应和企业用工监测简况季度公布。同时,加强财政信息、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基本信息公开。2022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635条,其中,局政务网站发布信息超3468条、总浏览量超1372万次,“中山人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南方号等政务新媒体分别发布信息256条、240条、78条、76条、5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均按时依法答复办结,未出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有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通过市《政府公报》、局政务网站等渠道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系统。通过局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依托“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围绕人社领域重点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宣传,多条推文阅读量破10万+。积极打造“人社回音机”栏目,搜集网友高频问题进行转办、跟踪、解答,成为听民声、汇民智、办实事、解民忧的新探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中山市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调整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动态更新、“三审三校”机制,确保网站更新及时、内容准确、链接有效。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和新闻采访沟通机制,与主流媒体形成强大宣传合力,全年工作得到央视总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日报等央媒、省媒2300多篇次(含全网转发)的报道和肯定。持续强化以“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自有新媒体品牌特色,紧抓“中山人社”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内容发布,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截至2022年底,“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146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布置29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完善监督提醒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站抽查、通报工作。积极组织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管理舆情监测,2022年,未发现重大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其中2件为有效期届满失效)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7.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1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1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1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精准性、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目前,我局从建立机制、优化管理、创新方式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公开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局内审批”+“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凡发布、必审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权威可信。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和人员内部培训,实现内部培训常态化。三是积极创新突破,把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积极拓宽宣传解读渠道,通过政策问答、媒体解读、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增强可读性、趣味性,强化解读效果。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