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城乡劳动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4.具体实施业务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职业资格鉴定考务和考前培训服务。
5.承担为教学、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服务的科研开发任务。
6.开展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地址:广东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号
索引号: | 11442000557288830U/2023-0109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名称: | 中山市技师学院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25 | |
主题词: |
1.负责拟订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城乡劳动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4.具体实施业务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职业资格鉴定考务和考前培训服务。
5.承担为教学、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服务的科研开发任务。
6.开展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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