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3-01156 分类: 劳动、人事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06
名称: 对中山市振昌服装工艺加工有限公司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对中山市振昌服装工艺加工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

  本局受理黄家瑜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市振昌服装工艺加工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2306260942645835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中山市振昌服装工艺加工有限公司。

  三、内容:黄家瑜自述在你单位工作期间,于2022年10月19日因受到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229211

  联系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