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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4-0060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6-17
名称: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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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支付的具体运作程序。

  2.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待遇支付、基金管理运作、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收缴工作。

  3.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管理,负责个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个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权益记录的管理。

  4.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和领取资格确认。

  5.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经办工作。

  6.向社会提供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咨询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计划);编制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统计报表;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及财务管理。

  8.参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宣传、信息公开工作。

  9.统筹和指导各镇区经办机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稽核内控、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