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经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决定互设仲裁庭用于审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互设仲裁庭在五地现有仲裁庭基础上加挂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牌子。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1年4月28日。
二、使用原则
(一)由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方便当事人原则确定开庭地点,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当事人应按照安检和疫情防控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开庭,遵守庭审纪律。
(三)涉及案件的庭审和结案等程序性工作,由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办理。
三、区域合作仲裁庭地址
(一)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联系电话:0757-83301566
(二)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0769-22203614
(三)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
联系电话:0760-88290208
(四)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20-39911782
(五)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仲裁庭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51号。
联系电话:0756-8858651
特此公告。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珠海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