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劳动争议仲裁互聘仲裁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区域合作,经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决定互聘19名仲裁员,互聘的仲裁员同时受聘于两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各地互聘仲裁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4名)
骆文明(现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何晓燕(现为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杨雨菡(现为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吴银喜(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二、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4名)
欧镜琨(现为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陈华任(现为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许铭升(现为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刘晓凤(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三、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3名)
梅华山(现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黄敏玲(现为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崔颖诗(现为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四、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5名)
李淑瑜(现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任宛立、孙丹华(现为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郭志炜(现为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杨雪梅(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五、珠海市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3名)
丁韶东(现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吴冠佳(现为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钟文略(现为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以上仲裁员互聘后保持原专、兼职仲裁员身份,聘任期限从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仲裁员聘期结束后可续聘,仲裁员解聘按照受聘仲裁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珠海横琴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