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人社分局、财政分局、各基层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5号).pdf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