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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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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镇街人社分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为中山改革“头号工程”赋能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一、以社会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推进人社服务提质增速

  (一)推动政务服务效率大提升。对标先进全力推进人社业务“全程网办、秒批秒办、提速办及打包办”扩面,深挖“简便办”潜力,不断优化升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措施,积极推动“依申请”事项有序实现“免申即享”。

  (二)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便利化。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逐步由“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实现“湾区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拓展“15分钟公共服务圈”。继续推动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全面实现自建系统个人、企业基础信息和历史数据“免填写”,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实现“免提交、免盖章、免签名”。

  (三)为企业减负担增动力。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别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和90%返还。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替代现金缴存,进一步减少建筑业企业现金支出,释放资金流动性。依据企业诚信情况,落实相应工资保证金减免缴存等惠企措施。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仲裁全周期调解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进镇街联调中心实体化建设,试点开展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高效便民服务水平。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完善我市人社领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诚信体系建设。

  二、以“第一资源”为靶向,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

  (五)用好人才政策释放人才效应。加大民营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按人才享受的政府津贴给予民营企业同等数额的引才补贴。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及引进博士、博士后,可享受现资助额度上浮10%的资助标准。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柔性引才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企业主体系列职称评审,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职业介绍补贴400元/人。

  (六)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全力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鼓励中型及以上企业自主开展员工技能评价,符合条件可获得3万元补贴。完善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对急需紧缺、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由行业企业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并按程序报人社部备案通过的,给予每个职业(工种)每个等级1.5万元补贴。支持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分别给予10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以普惠性扶持为方向,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温度    

  (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全面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手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推广完善“中山市创业地图”,搭建线上职业指导服务平台。

  (八)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需求。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充分运用云聘会、直播带岗及视频面试等云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用工服务,创新拓展新经济新业态下的“灵活用工”新模式。

  (九)扩大创业扶持资助覆盖面。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享受一次性1万元创业资助,每年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含3年)的创业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前3名获奖项目成功在中山落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建设达标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扶持“粤菜师傅”自主创业,经人社部门遴选通过的,给予每家餐饮店15万元的创业补助。

  (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达50万元、500万元。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享受相应贴息政策,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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