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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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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神湾镇崇正学校是隶属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简历和报名资料发至44949578@qq.com。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4月18日在神湾镇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无生授课、现场答辩、基本功展示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神湾镇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601494,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

  1.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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