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
为了减证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现就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中府通〔2020〕1号)和《关于发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已上班员工补贴发放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减免申请材料
重点企业申请已上班员工补贴,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由人社分局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核:
(一)在2020年1月或2月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已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
二、简化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提供形式可以是纸质件、扫描件电子版或拍照电子版。
三、提升服务质量
各人社分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政策落实落地工作。
(一)主动宣传到位。根据市局汇总下发的重点企业名单,通过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微信群、QQ群等便民灵活的宣传方式,及时做好《通告》和简化申请材料措施等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和申领程序。
(二)提供专人服务。对重点企业应落实提供专人服务,全程跟踪并协助其通过市局的“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员工补贴”申报系统办理申请手续,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员工身上,政策补贴精准到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