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古海骨科医院违反《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从2024年12月24日起,我局解除与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签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和《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后,该机构不属于我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特此通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索引号: | 11442000557288830U/2025-00055 | 分类: | 劳动、人事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名称: | 关于解除中山古海骨科医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
主题词: |
因中山古海骨科医院违反《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从2024年12月24日起,我局解除与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签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和《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后,该机构不属于我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特此通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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