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局受理曾小高受伤一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49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索引号: | 11442000557288830U/2025-00206 | 分类: | 劳动、人事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名称: | 对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公告(认定)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
主题词: |
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局受理曾小高受伤一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49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0-12333
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3138号
粤ICP备2021053543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01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