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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5-00487 分类: 劳动、人事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5-12
名称: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涉及11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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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涉及11人)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受送达人:

  我局现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告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的有关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或不符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申领条件的情形。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须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扣发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严重失信人行为的,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80020000011992968

  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失业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传  真:0760-88336303

  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存在情形

待遇类型

应退还金额(元)

中社失通字〔2025〕第172号

周泽彪

43252219****09****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2915.4

中社失通字〔2025〕第168号

黄亚

42108719****14****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1993.6

中社失通字〔2025〕第170号

夏光明

51012119****02****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3420

 中社失通字〔2025〕第169号

李云明

51222219****12****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855

中社失通字〔2025〕第157号

罗容飞

43052319****01****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300

中社失通字〔2025〕第70号

章蒙

51132319****20****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2211.4

中社失通字[2023]第294号

梁乐铭

44200019****08****

多领待遇

失业保险金

1548

中社失通字[2024]第248号

侯德贤

45088119****20****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300

中社失通字〔2025〕第165号

周崇怀

32082519****24****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9056.4

中社失通字〔2025〕第208号

贺树清

36032119****03****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40795.9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5号

彭传勇

44178119****30****

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

失业保险金

6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