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18名劳动者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工资155891.5元的违法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对中山市全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鹏程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移出。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5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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