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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5-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03
名称: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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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3〕5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等规定,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度我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1号)执行。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我市申报点接收纸质申报材料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62)。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应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填写并提交《2024年度中山市职称委托评审(认定)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按规定程序报送我市申报点,申报流程图见附件2(流程图右侧为委托申报流程)。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均须按照层级对应关系在职称管理系统设立“单位账户”。如已设置申报单位账户的,不用再重复申请设立。

  机关事业单位或公有制企业报送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置或修改申报单位账户;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填写《申报单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按所在区域报送给各镇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或人社分局(见附件4)设置或修改申报单位账户。如需变更主管单位的,请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话:0760-89817162。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中山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图

             3.2024年度中山市职称委托评审(认定)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4.各镇街职称业务党建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通讯一览表

             5.申报单位信息一览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1号.zip

2.附件2:中山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流程图.jpg

3.附件3:2024年度中山市职称委托评审(认定)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4.附件4:各镇街职称业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通讯一览表(2024)对外.xlsx

5.附件5:申报单位信息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