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山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山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刘全斌等168位同志获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1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10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分别向所属评委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88221302,中山三路26号1703室;
2、中山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89919909,中山市莲塘路42号(中山市南粤家政产业园);
3、中山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88338801,中山市东区三溪村三溪下街30号402。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89817162,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
附件:
1、2022年度中山市乡村工匠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2023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