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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2009-10-15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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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2009年工作安排

 

中山市劳动保障局

 

 

2008年,中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抓就业,促社保,保权益,推金保,各项工作均取得预期成效,为构建“三个适宜”新型城市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㈠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呈现新局面。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和扩大就业创业。至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与去年同期持平。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全市共培训10万人,其中失业无业人员8266,百万城乡青年3652,外来农民工8.3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6.5%146.1%224%。由市财政安排和筹集750万元,设立青年创业基金,启动实施青年创业工程,发放青年创业贷款119万元。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培训城乡青年5000余人。安置我市城乡劳动者就业1.35万人,其中失业无业人员9329人,百万城乡青年3454人,“零就业家庭”377人,成功创业376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3%115.1%120.8%107.4%。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推进中山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等18个配套文件,先后与茂名、阳江、汕尾市分别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与茂名市合作办学,在板芙镇游龙基地设立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共培训1300多人。从阳江、茂名、韶关等市引进技校毕业生5568人,支付转移培训费334万元。三是大力加强农民工工作。举办18场农民工现场招聘会,求职人数近万人,达成就业意向4000余人。开展“百佳同是中山建设者”和“首届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了100“百佳同是中山建设者”、91名“首届技能人才”,获奖者可直接入户中山。组织参加全国、全省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获得全国、全省“优秀农民工”称号分别有5人和30人,三乡劳动保障分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四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训各类技能人才8.84万人;除专项技能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3.68万人,其中初级工1.37万人、中级工1.51万人、高级工7363人、技师604人。五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登记求职5914人次,成功介绍1119人次。开展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对66所职业介绍机构、98家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派发春风卡1.5万张,举办劳务招聘会25场,提供岗位2万多个,达成就业意向1.2万人。设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249个,为本地居民提供公共就业一条龙服务。全市累计新增就业岗位6.01万个。

㈡技工教育事业超常规发展。今年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1088人,用人单位需求2788人,供需比为1:2.56。计划招生1800人,实际招生2010人,第一志愿报读的应届毕业生近8000人。市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实训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利用世界银行300万欧元贷款购买的设备全部落实并分批交付使用。占地300亩、总投资3.75亿元的市高级技工学校黄圃校区,第一期工程于今年923日奠基动工,1223正式封顶。

㈢城乡一体社保体系基本建立。一是稳步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至12月底,全市参保总人次超过460万,较上年净增40万人次。全市离退休人员9.38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调整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增加约140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超过1300元。全市工伤认定1.46万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6972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565人。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500元或300元缴费基数,分别由原来的285元、171元增加至315元、189元。至12月底,全市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52.96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1.5%,其中10个镇区实现全员参保。配合国土部门完成590份、涉及9.4万人征地手续的社会保障审核。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市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约90万人,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过渡目标任务,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全覆盖目标。四是启动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先行参保镇区6个,参保人数达23.5万人,40家镇区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门诊医疗服务。

㈣企业退管工作和金保工程建设稳步开展。全市共建立退管站74个,新增48个,覆盖企业退休人员总量的89.2%,原国有集体及社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195.27万张,当年新增130.27万张;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系统和劳动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等主体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管理、金保工程网络安全、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系统改造、社区门诊信息管理硬件系统升级等四个项目已组织实施。

㈤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法律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预警机制,保证劳动关系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至12月底,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38万宗,调解成功率达86%;立案仲裁4487宗,结案3331宗,结案率为74.24%。检查用人单位9603家,处理30人以上突发事件303宗,涉及人数2.63万人,为3.0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03亿元。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办理信访事项9603批次,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接听电话153.37万人次。

二、2009年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09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470万,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万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一是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制度,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技术骨干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对口帮扶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并安排在我市就业。加大社区就业基地管理力度,兑现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失业无业人员及45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兑现税费减免政策,发放青年创业贷款,提供“一对一”的结对服务,帮助城乡青年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创稳业、创好业。四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黄圃校区一、二期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选活动,鼓励技能人才入户。五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速建设中心镇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普查,健全城乡劳动力数据库和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推进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

㈡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是巩固城镇职工参保规模,不断提高参保覆盖面。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认真做好省内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结合实际,调整我市社会保险政策,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三是全面铺开城乡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并逐步提高门诊医疗待遇。四是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基金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是继续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实现中山市民人手一张卡,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2010年全部竣工。稳步推进企业退管工作,全面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真正使退休老人安享晚年。

㈢大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防范化解因企业倒闭等形成的工资支付风险的机制。优先处理、妥善化解停产倒闭企业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落实建筑领域劳动保障管理办法,推广租赁企业工资保障金制度,解决建筑和租赁企业欠薪问题。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预警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畅通劳动保障信访和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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