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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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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动我市人社事业在法治化轨道行稳致远和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社领域法治建设工正确航向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集中学法15次。二是强化集体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召开局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年度计划、依法行政、复议诉讼、监察执法等法治建设事项17余项,及时细化分解各级工作任务责任。三是局党政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撰写完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深入贯彻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全年参加应诉6次。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和遵循

  一是制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全面推动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二是制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文件审核办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制度》《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制度》《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以及局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全年审查各类合同文件共计150余份,配合开展外部审计项目7项,组织开展局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项目5项。三是落实《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提供行政复议答复、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服务。组织召开公职律师案件讨论会议10余场,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公职律师累计参与审核行政复议案件62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宗,审查合同文件150份、规范性文件10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对局8名公职律师实施年度考核。四是强化多部门日常工作沟通协调,与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3次,与两级法院行政庭、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召开工作研讨会1次,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五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文件,并向社会公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加快人社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创新打造“联镇安商”服务范式。局成立6个“1+4”基层服务组(1名四级调研员+4名青年突击队成员)分赴各镇街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协同市直有关部门、镇街党委政府、社会商协会等力量,实现“贯通办”“牵头办”“行走办”。先后服务3000多家企业、1.48万多人次,收集问题1061个,解决问题984个,解决率达92.7%,切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二是打造“新就业形态”服务环境。实现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参保自由”,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司机、实习生等8类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超3万人(排名全省前列)。三是打造“人社快办”服务模式。统筹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智慧人社”建设,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提升企业和群众“免证办”的覆盖度和便利度。四是持续开展对标省内先进城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170项全部实现“网上办”,同时依托“智慧人社”“广东人社”“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实现社保服务、人才服务、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各领域业务指尖办理。市社保基金局综合大厅被团省委授予首批“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荣誉称号,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党旗下的社保人”,“社保服务进银行”被选树为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例。五是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电子证照”。六是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培训近13万人次,带动高质量就业创业超30万人次;在全省率先建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服务站。七是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及时配套“人才24条”实施细则,完善博士博士后有关制度,创新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举措。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建立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打破“四唯选人”评价导向,实施“柔性引才”政策,制定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校企双制”办学,推进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出台《中山市技能人才五年倍增计划》,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牵头全市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山市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确保系列惠企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门槛条件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惠及用人单位5978家。

  (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推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制定人社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依托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强化对重点网格、重点行业和厂企的动态管控,积极推动人社领域网格化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有效实现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整改往年个别执法数据公示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进一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推送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工作。全年共向省、市相关部门推送15条“黑名单”信用数据实施联合惩戒,向社会公布4批次44家用人单位(个人)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市信用部门推送22条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信息,不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效引导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五是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迈入全省A级行列,火炬开发区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获全省首批“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称号。加快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全面监控、实时预警、多方联动和共消风险的高效工作机制,现已与11家商业银行完成数据对接,其中6家银行实现工资发放数据推送共计10万余条。六是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社保基金各类业务领域风险点,开展社保基金大数据监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五)依法高效多元化解矛盾争议,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配合做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衔接工作。全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275宗、行政诉讼案件315宗(其中进入二审程序151宗,进入再审程序6宗);复议案件结案232宗,行政诉讼案件结案256宗。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及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推行“调解先行”劳动争议化解模式,与市总工会、工商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实施方案》,成立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凝聚多家力量,增强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充分利用“粤省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发挥线上调解便民功能,拓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渠道。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受理案件12395宗,调解结案12081宗。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756宗,审结案件8843宗。接收信访事项共3679件,同比上年下降36.9%。与市中院签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实施方案》,构建调裁审顺畅衔接机制。市劳动人事仲裁院通过“隔空调解与庭审”“指尖维权”和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机制三大措施,积极探索搭建“云仲裁”办案模式,打造“阳光仲裁”“为民仲裁”品牌。通过“云仲裁”申请立案814宗,占比9.3%,“隔空”调处案件近3000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撤率超60%。举办5期全市仲裁员业务培训班。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在2021年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和“中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选定试点企业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应用,切实提高我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深入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六)不断拓展人社领域普法宣传覆盖面,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训班重点培训内容,举办民法典宣讲会暨合同编实务培训、《行政处罚法》专题法制讲座、工伤认定情形与案例分析讲座、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及劳动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五个一”(一次上门宣传、一次专题宣讲、一次专项检查、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次现场观摩)宣传活动。三是梳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宗、普法案例3宗、行政争议典型案例3宗,为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规范指引,其中1宗行政执法案例入选2021年度中山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十大案例。四是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双100%”。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举行年内新任职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五是结合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人社领域禁毒宣传月活动。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技师学院被评为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六是开展线上线下劳动法公益讲座、仲裁典型案例分析会等规范劳动用工普法活动6场,参加企业超1200余家。七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八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贯工作,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展示人社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方向 

  2021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败诉率有所上升及行政执法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与开创中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推动法治实践工作,不断提升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处理实际问题能力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政策制度改革创新,为实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支撑。三是持续抓好全市人社系统人员队伍法治综合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党和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中山人社精兵劲旅。四是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法治人社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人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

  作为重要民生保障部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2022年市两会精神,坚持中山所需、人社所能、群众所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风貌、实现新作为,为开创中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人社法治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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