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检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违法案件进行审理。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建筑项目劳动用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违法案件的公示及社会公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统计数据汇总上报。统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后勤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