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市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立案和审理工作。
3.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解工作,化解劳动纠纷。
4.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5.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生路3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