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要闻
市人社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宣讲及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02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IMG_20240830_090536.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出台,先后历经2014年、2017年的两次修正,是我国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方针有着重要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应诉案件办案质效,市人社局于8月30日上午举办第五期人社法律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宣讲及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活动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锦宁主持,局属各单位及各镇街人社分局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集中学习。

IMG_20240830_110313.jpg

  本次专题宣讲邀请了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郑倩进行授课。课程结合大量的案例,从新时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路径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以及如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三个方面作了详尽的阐述,整个宣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随后,全体参训人员结合专业律师的讲解,趁热打铁,集中学习观摩了一宗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行政案件庭审活动,认真体会整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流程及应诉技巧。参训人员均表示,通过本次系统完整地学习,对行政诉讼的规定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自身依法行政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及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为接下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应诉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和法宝,学习培训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广大人社干部职工要以本次学习培训为新的起点,不能仅仅满足于“学过了”“学懂了”“学好了”,而是要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将行政诉讼法尤其是诉讼程序熟练运用于各类案件处置中,在学以促用中“转化”,全面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共同助力法治人社工作,推动人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