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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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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人社建设

  (一)强化党的先进创新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年度综合能力培训总规划内容,落实局党组“一月一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行政执法业务、依法行政能力等专题培训,集中观摩庭审录像,举办了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政策等六期人社法律大讲堂,有效提升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情况,制定市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年内局集体研究谋划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80余次。提请市政府出台实施“稳就业16条”,发布“用工保障六条”,制定人才发展、就业创业、技工院校管理及诚信建设类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行政职能

  (一)打造精准高效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10分钟社保、就业人才服务”。一是深入推进社保“跨省通、湾区通、镇村通”工程,携手15城在全国首创“跨省社保服务一张网”平台,建成市、镇、社区三级“粤澳社保一窗通”(中山专窗),社保镇村平台和合作银行覆盖率达100%;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行动中山应用场景均已圆满落地,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107.33%,位居全省第三;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累计参保568.98万人次,灵活就业等特定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居全省前列;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不断深化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创业等13个“一件事”打包办。二是建成市、镇、村三级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举办招聘活动395场;建立一支超130人的用工保障首席服务专员队伍,服务重点企业1749家次,为企业解决问题831个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497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051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53人,促进创业10385人;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4.08%,有就业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妈妈岗”灵活就业新模式荣获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全国赛优秀就业服务项目二等奖和第十二届广东省“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服务增效类项目二等奖,并入选“中山改革典型案例30项”。三是深入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强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为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全市高层次人才达7148人,技能人才达89.2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36.73%);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25场,服务考生约超6万名,满意率达100%;提供人才安居、入学、医疗、入户资格等“一站式”服务保障,实施人才优粤卡2.0版,为262名人才办理子女入学优待申请。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人社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常见违法行为执法办案工作指引,抓好镇街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深化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人社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全市根治欠薪、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以及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11041家次,立案查处案件238宗,国务院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按期办结率达99%以上,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39件。

  (三)提升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一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内出庭应诉6次,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二是会同市司法局、市两级法院举办人社领域涉法涉诉工作研讨会,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年内共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315宗并已办结1027宗。三是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全市已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272家,建立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站和农民工工资案件速裁庭,设立“欠薪找我服务专窗”,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程序,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积极探索行政调解置换仲裁调解新模式。年内全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17509宗,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17031宗,调解成功率达98.25%,涉及31565人、金额3.85亿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受理10606宗,办结案件10487宗,涉及14508人、金额5.49亿元,累计结案率达98.14%,调撤率达59.08%。四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群众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提供集“信访协调+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于一体的“一站式”信访服务,充分发挥人社12333热线、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以及局信访接待场所等主阵地作用,笃行“浦江经验”推进“四下基层”,努力实现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初始、解决在前端。

  (四)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行局机关2024年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12.4”宪法宣誓仪式,人社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实现双“100%”。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和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周年纪念宣传、“人人参与 全民参保”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期间普法工作;发挥以案释法效能,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及社会保险欺诈骗保、求职招聘领域典型案例;局劳动仲裁“志愿送法·共建和谐”以及“工伤预防系列普法活动”两项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入选我市2023-2024年“八五”普法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名单。三是持续打造人社普法特色优势宣传品牌。巩固拓展集网站、微信、微博、南方号、视频号、抖音号“六位一体”的普法宣传矩阵,年内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央媒省媒报道超70篇次,阅读量超400万;在省、市主流媒体登载超2500篇次,“南方+”中山人社频道总点击量550万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全年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件21份,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16条。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能力,分析全网信息数据超52万条,全年未发现重大舆情。二是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修订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全面清理制约高质量发展、妨碍统一市场及公平竞争政策文件。三是高效办理建议提案,严格执行局“一把手”领办及分管局领导领办督办建议提案制度,年内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67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百分百满意、答复百分百公开。四是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复议应诉案件案卷评查以及疑难案件讨论,切实发挥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监督职责作用。五是及时办理回复司法、检察建议。六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年内组织实施局机关、市社保基金局和市技师学院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以及全市技工院校助学金、免学费等专项资金和民办技工院校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六)推动人社领域诚信建设一是抓好诚信文化宣传。全年开展打击、防范骗保领域等诚信建设宣传活动32场次,合规用工诚信守法及合法维权等志愿服务宣传活动25场次,在局政务网站刊载涉及职称评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治欠薪以及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信息稿5篇。二是突出守信激励。在工程建设领域按标准为信用良好施工总承包单位兑现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惠企政策,全年累计免缴工资保证金109.32万元,返还工程竣工项目工资保证金2.73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三是强化失信惩戒。向“信用中山”平台推送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4宗,向社会公布4批次43家用人单位(个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修复指引》,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业务流程。四是不断拓展人社领域诚信应用场景。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并及时组织全市247家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化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二是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及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推进“百千万工程”、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技能”支撑;四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高效推进根治欠薪、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以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不断优化人社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持续完善落实“调援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六是全面加强人社法治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七是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有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