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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梅亮人才资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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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梅亮(公民身份号码:36210119****1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委组通〔2011〕13号)第十三条第三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取消梅亮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资格,并撤销其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证号:GR20210***),其不再享受我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