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公示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涉及6人)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5-28
分享到:

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决定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电话:0760-88225718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702室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存在情形

待遇类型

应退还金额(元)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098号

陈伟霞

41282919****06****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4798.2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07号

金鑫

51100219****20****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3896.8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09号

管跃云

43262119****20****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8976.5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063号

顾王华

52242819****17****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298.5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097号

郑乐万

43112819****02****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失业补助金

855

中社失决催字〔2025〕第106号

黄凤林

43062619****14****

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

1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