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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涉及8人)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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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我局现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告知你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符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申领条件。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须退回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扣发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严重失信人行为的,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80020000011992968

  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失业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传    真:0760-88336303

  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文书编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存在情形

待遇类型

应退还金额(元)

中社失通字〔2025〕第179号

黄春秀

44088119****11****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6649.2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1号

劳立修

45072119****26****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11082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7号

吴玉祥

51122419****07****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17100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6号

蒲昌云

51222519****05****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32108.4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3号

莫志坚

44122319****03****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4291.8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2号

林巨兵

44142219****15****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16295.4

中社失通字〔2025〕第177号

何胡花

43112419****22****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6471.7

中社失通字〔2025〕第189号

赵九兰

51122419****29****

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