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公示公告

对中山卓志电器有限公司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4-20
分享到:

  本局受理谢如萍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卓志电器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2603240904418136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中山卓志电器有限公司。

  三、内容:谢如萍自述在你单位工作期间,于2026年01月28日因受到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工伤窗口

  联系人:吴序文 何展平

  联系电话:23409861

  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二楼工伤办公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