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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侨联关于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5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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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适应就业环境,加强岗位实践锻炼,中山市侨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高校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20、2021年毕业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熟练操作电脑,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写作能力。

  二、招聘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见习期限

  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一般为3-12个月。

  四、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见习生按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的见习生补贴金额,按月发放生活补助1720元/月;

  2.工作地点: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山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五、报名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请有意者即日起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侨联办公室(中山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213室)报名。


  附件: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先生,88824520、18925382392)



附件:


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体状况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外语程度

计算机程度

户籍所

在镇区

住    址

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就业

见习单位

报名就业见习

专业(岗位)

学习工作简历

获奖情况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见习单位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见习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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