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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答疑 | 新旧人才政策衔接六问六答
发布日期:2022-04-2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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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广大人才的信赖利益,设定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原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业务延至2022年7月1日零时起停止受理。现将涉及新旧人才政策衔接的常见问题予以说明。

  01

  问:原来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和现在的特聘人才有什么区别?

  原有的第一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主要依据学历、职称、荣誉等直接认定,认定条件相对简单,覆盖范围相对较小,待遇标准相对较低,层次提升较为困难,难以体现同学历、同职称人才之间的差异。按照新政策标准,优秀的正高、博士、企业管理人员等人才获评特聘人才的,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享受特聘补贴。特别优秀的人才,还可增加聘期,获得更多支持。

  02

  问:我已经在中山工作了,能参评特聘人才吗?

  可以参评。全职在我市工作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才,均可参评特聘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03

  问:我已经是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了,新政策出来以后,会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津补贴待遇按照原政策执行,其他服务待遇按新政策执行。此外,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在支持期满后可参评特聘人才,入选后核发新旧待遇差额。

  04

  问:我是新来中山(或新评上)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是按照新政策还是旧政策申请人才待遇?

  可在2022年7月1日零时前申请认定为第五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享受5.4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和20万元(45周岁以下额外增加6.6万元)购房补助,待三年支持期结束后,自行决定是否参评特聘人才。

  也可不申请认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待2022年度特聘人才申报公告发布后申请参评特聘人才。

  05

  问:我是新来中山(或刚毕业)的博士,是按照新政策还是旧政策申请人才待遇?

  可在2022年7月1日零时前申请认定为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享受3.6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和10万元(45周岁以下额外增加6.6万元)购房补助,待三年支持期结束后,自行决定是否参评特聘人才。

  2022年4月1日后新培养引进的博士,如不申请认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在2022年7月1日后,申请2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生活补贴,待2022年度特聘人才申报公告发布后自行决定是否参评特聘人才,入选后额外获得特聘补贴。

  06

  问:请问如何参评特聘人才?

  我们会在中山发布、中山人才等微信公众号,及组织、宣传、工信、科技、教育、人社、农业、卫健等部门网站上发布2022年度特聘人才申报公告,请各位人才朋友及时关注,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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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政策发布 |《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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