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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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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五)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3月15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为A、B类。

  A类为医学类(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B类为公卫类(岗位代码为20221103),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卫”三基知识。

  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布;

  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4月3日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统筹、应变处置等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线分别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其中一科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5%。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873709、89893705,联系人:梁先生、邱先生。


  附件: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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