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是隶属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将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5597905@163.com,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招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五)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1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审查情况,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873709、89893705,联系人:梁先生、邱先生。
附件: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