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火炬开发区海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注销,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自2023年8月5日起,我局终止与其签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及《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特此通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