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组建中山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
评委会组建单位为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负责我市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机电工程学院7号楼1楼7110室)。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规范有序地开展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