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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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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广东雷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6RJ211C

  经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金山谷创意十街2号623房

  法定代表人:廖勇    

  案由:虚构劳动关系参保

  我局查处你单位以虚构劳动关系手段为他人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23〕第00256号)、《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社监字〔2023〕第00256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23〕第00256号)

  2.《劳动保障监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社监字〔2023〕第00256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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