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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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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中人社发〔2023〕5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的要求,经审核,中山市永乐古窖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小微企业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8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60-88323321

  电子邮箱:zscyfwk@163.com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创业担保贷款名单

(小微企业)

序号

企  业

企业法人

所属类型

放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年)

1

中山市永乐古窖酒业有限公司

吴嘉壕

小型企业

500

2

2

中山市新丽莹灯饰有限公司

区玉坤

微型企业

500

2

3

中山市博思达灯饰有限公司

苏健富

微型企业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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