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规字〔2023〕7号、中人社发〔2023〕89号),经审核,本期共有许庆明等13人符合市级人才房配租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以信函送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受理部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邮寄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909室。
联系电话:8822038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市级人才房第一期配租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