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向我局提交《关于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申请》,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及《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我局终止与该院执业地点为中山市石岐民生路113号4楼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及《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特此通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