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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山市板芙镇红正建筑工程部的公告(认定)
发布日期:2024-09-1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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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红正建筑工程部:

  本局受理车帮文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编号:〔2024〕32300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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