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经资格初审,现将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及有关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详见《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进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及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详见《资格复审注意事项》(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直接业务考核时间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即考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否则按自动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处理)。
(二)直接业务考核地点
1.岗位代码为20240201、20240204、20240207岗位的考核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
2.岗位代码为20240205岗位的考核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北校区B食堂大楼(中山市黄圃镇横石路)。
3.岗位代码为20240206岗位的考核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北校区A栋教学楼(中山市黄圃镇横石路)。
(三)直接业务考核形式
直接业务考核采取试讲或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
1.试讲
岗位代码为20240201、20240204的两个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
2.实操考核
(1)岗位代码为20240205、20240207的两个岗位采取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备考20分钟,实操考核120分钟。
(2)岗位代码为20240206的岗位采取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备考20分钟,实操考核150分钟。
(四)直接业务考核合格分数线
直接业务考核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直接业务考核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直接业务考核抽签。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处理。
(三)考生自行前往直接业务考核地点,请参加直接业务考核的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直接业务考核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60-23320512
附件:1.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3.试讲考生须知
4.实操考核考生须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直接业务考核前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三、有关要求
(一)进入直接业务考核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规定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如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核准后签名)。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
4.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原件(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岗位要求应具有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证书、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证明和中国技能大赛获奖证明等材料)。
(三)如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凭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双方签名确认)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对于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附件3
试讲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试讲时间与地点安排,在当天试讲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试讲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试讲。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试讲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试讲顺序进行试讲。
五、考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试讲室试讲。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进行试讲。在试讲中,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进入试讲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试讲结束后带齐随身物品随工作人员到候分室等候,待签领试讲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试讲规定的,将按取消试讲资格(成绩)处理。
附件4
实操考核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实操考核时间与地点安排,在当天实操考核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实操考核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实操考核资格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实操考核。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实操考核的先后顺序和考核工位,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实操考核顺序和工位进行实操。
五、考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工位进行备考。备考结束后,由主评委发起指令开始实操考核。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在实操考核中,禁止与他人沟通,如遇到问题,可举手向主评委询问,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实操考核资格。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进入实操考核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实操考核结束后带齐随身物品随工作人员到候分室等候,待签领实操考核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实操考核规定的,将按取消实操考核资格(成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