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关于公布提前退休核准业务办事指南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进行公示如下:
上述公示名单,公示期由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如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科提出。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