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号),经审核同意,拟给予中山市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分别补贴3万元,具体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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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资金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