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重拨的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5-01-09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

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的规定,我局在开展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工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因银行账户信息异常,导致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失败。为了推动稳岗返还政策应享尽享,做好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我局对第一批银行账户信息异常导致资金发放失败的用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实行公告,请及时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修改银行账户信息,也可到各镇街人社分局现场办理银行账户信息修改,修改成功后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开展稳岗返还资金重拨;稳岗返还发放工作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5年4月起不得发生稳岗返还支出。

  附件:银行账户信息异常导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失败的用人单位名单(第一批)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