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我局现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告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的有关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须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扣发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严重失信人行为的,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待遇退回银行账户信息(2024年7月1日起):
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80020000011992968
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失业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传 真:0760-88336303
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文书编号 | 受送达人 | 身份证号码 | 存在情形 | 待遇类型 | 应退还金额(元) |
中社失通字〔2024〕第279号 | 邓远翠 | 42130219****13****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500 |
中社失通字〔2023〕第192号 | 陈靖琳 | 44078519****15****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5430.6 |
中社失通字〔2023〕第207号 | 何晓婷 | 44200019****11****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903.6 |
中社失通字〔2023〕第621号 | 陶金丹 | 45212819****16****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2317.42 |
中社失通字〔2023〕第662号 | 余唐武 | 44023319****11****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855 |
中社失通字〔2023〕第601号 | 刘成刚 | 51162319****29****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7740 |
中社失通字〔2023〕第614号 | 王小军 | 62052219****19****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00 |
中社失通字〔2023〕第174号 | 刘书仓 | 45240219****08****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7740 |
中社失通字〔2024〕第190号 | 黄海珍 | 36011119****03****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213.6 |
中社失通字〔2024〕第287号 | 穆康勇 | 52240119****07****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755 |
中社失通字〔2024〕第293号 | 杜成如 | 51292219****21****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840 |
中社失通字〔2024〕第292号 | 陈文 | 41302819****05****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5216 |
中社失通字〔2023〕第139号 | 杨胜龙 | 52262519****11****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548 |
中社失通字〔2023〕第296号 | 梁宇亭 | 44080319****17****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0979.2 |
中社失通字〔2023〕第445号 | 翟钟 | 41302819****13****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5418 |
中社失通字〔2024〕第196号 | 甘荣华 | 44200019****09**** | 被判刑收监执行 | 失业保险金 | 8703.6 |
中社失通字〔2023〕第377号 | 李小雷 | 37082819****07****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