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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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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彪(42242219****08****):

  我局现向你送达《养老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中社养通字〔2024〕第025号),告知你家属张万凤(42242219****17****)于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同时在中山市和湖北省松滋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4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形的,停止或暂停城乡居保待遇发放;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7号)的相关规定,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保留其首次领取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清退非首次领取地养老保险关系,非首次领取地为待遇清退地。你须为已故家属张万凤退回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因你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扣发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严重失信人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户  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710562350010001      

  联系电话:0760-88309915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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