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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受理邓清华受伤一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2024〕40425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