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决定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待遇退回银行账户信息(2024年7月1日起):
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80020000011992968
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失业保险待遇+身份证后四位”]
特此公告。
电话:0760-88225718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02室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文书编号 | 受送达人 | 身份证号码 | 存在情形 | 待遇类型 | 应退还金额(元)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02号 | 张星惠 | 51052119****25****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192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06号 | 黄肇文 | 44122119****17****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220.64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07号 | 梁爽 | 45222819****11**** |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 失业补助金 | 100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24号 | 吴恩榕 | 45242419****15****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039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34号 | 文先才 | 43302919****22****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2158.8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30号 | 蓝子贵 | 45212319****11****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17258.8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42号 | 谢万春 | 36212319****01****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8882.3 |
中社失决催字〔2024〕第244号 | 张桥 | 51152819****06**** | 重新就业 | 失业保险金 | 6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