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左边服饰厂(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单位拖欠高**等4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我局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1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17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