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梅亮(公民身份号码:36210119****1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委组通〔2011〕13号)第十三条第三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取消梅亮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资格,并撤销其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证号:GR20210***),其不再享受我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