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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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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晟医院:

  我局现向你单位送达《退款通知书》(中社工通字〔2025〕第1号),告知你单位在2022年度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年度考核中,存在违反收费标准或收费不准确等违约行为。根据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八条及《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有关约定,你单位应当退还违规费用共9329.4元。因你单位未依法向我局退回违规费用,在采用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违规费用存入我局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中山华晟医院缴纳2022年度工伤违规费用”):

  账户名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富豪支行

  账  号:2011025009026408808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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